近日,朝天区召开聘请医保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聘请的10名各界别人士进行业务培训并明确监督职能。
当好医疗保障工作的“监督员”。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明察暗访,搜集整理有关违反医保政策、违反医保管理协议、涉嫌欺诈骗保等问题线索并反馈医疗保障部门。要主动充当“放大镜”“显微镜”,精准发现基层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协助医保部门管理好医保基金。要主动熟悉医保政策,学习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方法,努力成为一支监督医药机构行为的社会力量,为医保部门了解和掌握群众需求、监督医保政策实施发挥重要作用,有力促进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好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员”。根据《关于明确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职责分工和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时掌握医保政策新变化,积极解读职工门诊共济、医疗救助等新政策新规定,充分利用进医药机构、进社区、进农村、进病房开展工作机会,通报基金监管方面的典型案例和参保群众享受到的医保新政策。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异地就医办理流程、重特大疫病保障政策、慢特病证申请办法等问题,用群众听得懂、易理解的语言,精准开展靶向宣讲,当好传声筒,讲好医保故事,使更多群众了解掌握医保相关的政策法规。
当好医疗保障信息的“收集员”。社会监督员来自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干部,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能真正了解老百姓在医保领域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通过深入群众、走进群众,能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能精准反馈在乡镇、村医保窗口经办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要利用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配合医保部门,广泛走访听取了解收集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和监管的意见建议。
当好医保领域纠纷的“调处员”。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医保参保缴费过程中出现的重复参保退费,以及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备案、分级诊疗政策不理解等问题,积极主动开展面对面交流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积极协助做好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矛盾纠纷的疏导解释和调处化解工作,协同医保部门分片挂点下沉到联系片区医药机构,点对点梳理矛盾产生原因,面对面进行疏导解释,力争将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防止因人为因素将小事拖大,努力将涉及医保政策不熟悉导致的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