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11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改革过渡工作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上获悉,11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改革过渡工作,并按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开展首次评审。
据悉,本次改革主要内容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新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改革过渡人员范围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过渡。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后将换发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会议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有利于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要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关键,处理好现有人员过渡、职称评审质量、职称评价导向以及分级管理服务等问题,与岗位聘用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同时,改革中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师德表现、育人工作、资源配置、工作实绩、教研成果和学历提升“六个导向”,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记者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