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现就“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规划”进行环评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简介
规划名称: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规划;
建设地址: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朝天镇、羊木镇等;
规划简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广元市朝天区拟实施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规划,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及矿产资源转化等产业,并积极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实施拟采取的污染及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主要环境污染
本规划实施后区域外排的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等;外排的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少量有机气体以及区域燃料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S02);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残次果及果皮渣、滤渣、废食品残渣、废包装材料、废药渣、废催化剂、废石块、废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动力设备产噪。
2、规划拟采取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本规划区包括七盘关工业园、朝天工业园、羊木工业园三部分。对七盘关工业园:规划在七盘关片西侧、潜溪河南侧修建七盘关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放,尾水排放至潜溪河。对朝天工业园:仇坝单独修建污水系统,规划在徐家坝东端嘉陵江边(西岸)修建仇坝污水处理站一座;大巴口单独修建污水系统,规划在大巴口南端嘉陵江边(东岸)修建大巴口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方可排放,仇坝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羊木河,大巴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嘉陵江。对羊木工业园:规划在羊木河北面设置一座羊木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规划区内羊木河东面和北面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规划在羊木片东侧(羊木河边)修建羊木镇污水处理站一座,主要收集羊木河南面和西面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羊木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方可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羊木河。
(2)废气:规划实施后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需经相应处理设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除海螺水泥厂燃煤外(已采用脱硫脱硝措施),规划区能源主要以天然气、电为主,为清洁能源,燃烧产生废气较少,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够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规划实施后对噪声的污染防治,主要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通过距离的衰减,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再利用或外销进行综合利用,产生危险废物将全部定期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认为本规划是否有必要?
(2)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本规划持何种态度?
(3) 您认为规划中各企业在运行中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规划单位
规划实施单位: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单位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政府路49号
联系人:邓万玉
联系电话:0839-8622374
电子邮件:646388085@qq.com
(2)评价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09号)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8-84388591
电子邮件:3505282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