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义务献血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爱心人士: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为此,我们向广大爱心人士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义务献血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
一、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区人民医院院内;
三、注意事项:
1、献血人员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件或献血证;
2、两次献血时间间隔应在6个月以上;
3、献血前一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食物应少脂肪;
4、一周内没有感冒;
5、女性经期前后三天不能献血;
6、献血后24小时之内不得剧烈运动;
关爱生命,从我们自己做起!希望各单位积极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此次献血活动。
广元市朝天区红十字会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