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翀)6月11日,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作出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领导伏玉琼、徐骁、何开莉、杨晓波在朝天分会场参加会议。
李克强在批示指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责任。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张高丽在批示中要求,要加大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源头防范、全程监管、社会共治,依法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汪洋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汪洋指出,近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必须长抓不懈。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
汪洋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要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各方面都要尊法用法守法,企业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加强社会共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伏玉琼庚即对我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强调。她指出,新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了政府的监管职责,突出了“预防为主、风险防控”理念,责任更加明细,标准更加严格,处罚更加严厉。她要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保持警醒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及各种集会,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将新法精神传达到食药生产、销售、运输等每一个环节,确保新法精神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要切实加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乡镇要强化“属地负责、守土有责”意识,严格认真履职尽责,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预案,畅通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排查彻底、治理到位,对引发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