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土保持局下发《关于2016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区水务局被评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先进单位,为全市唯一入选区县。
近年来,区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减少人为水土流失,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水土保持公众守法意识。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节日,认真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深入西成高铁等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促使生产建设单位逐步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增强了生产建设单位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基层执法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强化审批管理,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通过加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规范审批程序,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确保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8个,办事群众满意率100%。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9.13公顷,生产建设项目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资金2364.91万元。三是开展执法检查,狠抓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全年对1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逐一送达检查意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7次,其中部门联合检查2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