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加”法,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健全以村组干部和党员为骨干的监测员队伍,对每一个地灾隐患点都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认真搞好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减”法,强化隐患排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对21个地质灾害点、学校、卫生院、人员集中地等进行详查,对矿山、滑坡、泥石流的地段,以及陡坡建房、土木结构瓦房等易引发地质灾害区域进行逐点排查。对各隐患点的位置、规模大小、危险程度及人员居住情况建立台账,确保排查不留盲点。各村对排查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好人员的转移路线、抢险救灾等防治措施,向受威胁的住户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做好“乘”法,强化应急预警。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严防死守,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监测人员一旦发现地质灾害出现险情,要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敲锣、喇叭等便捷方式传递给广大群众,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并迅速上报,实现“1×N>N”的应急预警倍增效应。
做好“除”法,强化督查督办。对全镇10个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对地质灾害事故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着力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从源头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