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精神,坚决杜绝和有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朝天区决定从9月5日至1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分别从区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分片进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是全区25个乡镇(含国、县、乡、村道)和全区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摊点、驾校等)涉及道路(水路)交通安全隐患,客运企业、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检查中要求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主动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内容、意义,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各检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查的范围、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指导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