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制定了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实施意见,对全区14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考试,培训率达100%,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二是开展人民调解 “五进”活动。在大巴口工业园区和明月峡景区分别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并落实了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关解制度。三是积极推动并开展判前评估工作。接受外地和我区法院的委托,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判前调查和评估”,为法院定罪和量刑提供了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完善了帮教组织网络体系,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建设及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 95 %以上,安置率达到80 %。对服刑在教人员信息进行了核查,核查率达到96%。五是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核查走访机制,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分别在区内各敬老院、广元监狱、七一职业中学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和劳动技能培训基地;通过组织开展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活动、劳动技能培训,使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深刻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顺利回归社会,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