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我区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实施了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区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0份,开设宣传展板60个、LED显示屏45个。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知晓率达85%以上。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传达解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组织医务人员面对面地向患者及家属宣传解释药品加成政策,为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我区制定了《朝天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方案》,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朝天区取消药品加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区医改办组织指导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制定了本单位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方案,及时将调整后的门(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Ⅰ、Ⅱ、Ⅲ级护理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内容进行公示,对医院内网收费系统需调整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明确了医院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要求科室严格执行新调整项目。
加强监管,保质保量。我区将取消药品加成工作纳入卫生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通报制度和考核机制,建立了由区发改、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督查组,经常性深入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指导,重点对取消药品加成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实施情况、用药行为进行监管。
从2003年10月1起,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所有西药及中成药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截止目前,两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让利患者共计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