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市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区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对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对涉及相关违规行为的14家医疗机构做出相应处罚。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控费责任。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要性的认识,将“严管”落实为工作常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确保专项治理控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科学管控,开展专项检查。认真研究DRG支付政策,主动开展DRG质量评估和内部检查,努力规避违规行为发生。强化成本控制,定期开展医药费用监测分析,采取有力控制举措及时干预超指标行为。区医疗保障局采取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加强控费工作的指导,对连续指标超标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项调查,查找问题原因,帮助实施整改。
三是强化目标导向,逗硬平时考核。区医疗保障局将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纳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开展运行分析,及时通报运行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强化对院内科室、医务人员的考核,加大内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查处力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目标在正常范围之内。